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狮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标准的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狮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标准的函
(津价费[1999]790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调整民办天狮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1999)72号)收悉。鉴于该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我市第一所民办性质的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公寓化宿舍管理,住宿条件较好及成本费用较高等实际情况,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1998)42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自1999年招收新生起四人间宿舍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