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的专业课师资和实习实践基地主要由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农业龙头(产业化)企业、星火技术密集区、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农业高等院校提供。农业、科技部门还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在技术咨询、种子种苗、良种良法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农业高等院校要定期派出师生送教下乡,传递最新农业科技信息和技术。
四、加强农民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
职业学校要优化师资结构,通过培养、培训、引进等途径,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技能水平,逐步建立一支“双师型”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应以兼职教师为主,并配备适量的专职教师,其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要发挥各级农科院(所、站)、现代农业试验基地、农业高等院校、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广东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现代农业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广泛开展农村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对口办班的需要,为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物色兼职专业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落实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专职教师政策,对其转正、晋级、评定职称、福利待遇等,应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专、兼职教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奖励。
积极编写农民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建立农民教育教材信息网络。农民教育教材的内容要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既可以作为单科培训的教材,又可以作为学历教育的教材,方便农民自由选择和学分累计。教育、农业、科技、出版等部门要共同制订并定期向开展农民教育的有关学校和培训机构发布各类技术培训教材信息。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写一些现代农业技术实用的补充教材,也可以与地域条件相近的地区协作,编写适用区域性的补充教材。
五、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把农民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把农民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农、林、牧、渔及科技等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员的入学发动、考核、发证以及选派农业职校、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兼职教师和提供学员实习基地等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民教育进行定期检查评估,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对在农民教育工作中办学成绩突出的部门、学校(机构)和成绩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学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