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
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9]9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农办、农业厅、科委《关于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落实省科教兴粤的战略,必须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适应我省农业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需要,现就我省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以下简称农民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民教育的认识
农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影响到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进程。目前,我省农民文化技术素质还比较低。据1997年第一次全省农业普查,我省从事农业的人员中,小学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2.8%,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6.9%,具有中专以上专业水平的只占0.3%。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开展农民教育作为实施科教兴粤、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办好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以推进我省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农民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我省农民教育应以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二次会议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科教兴粤、科教兴农战略,以农村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大专院校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为主要阵地,广泛开展农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科学技术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业劳动者,为全面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为二十一世纪初叶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实施农民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05年,全省农村地区初步建立起农、科、教相互沟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办学形式灵活多样的三级农民教育网络,逐步建立适应农村和农民的教育体系;全省建设好10所以上现代农业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0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200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县(市、区)努力办好1所职教成教中心(骨干职业学校,下同)和1-2所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乡镇办好1所具有一定规模、能常年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和多种培训活动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90%以上的村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班);农村劳动者文化技术素质有较大的提高,16-45岁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业从业人员普遍接受1-3年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逐步掌握一门以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致富技术,其中相当一部分达到农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水平。当前重点抓好未能升学并准备从事农业生产的回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现代农业技术为主的培训。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农民教育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农民教育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教育基础、地方特点、成人特点和农民的意愿,确定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培养目标,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注重技能培训。实行全日制、半脱产、业余学习等形式,采用学分制、积分制、单科或多科(或某一到几门实用技术)培训结业等办法,鼓励农民普遍参加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