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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工作的通知

  (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懂管理、善经营、廉洁自律的优秀人才担任企业领导。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的企业一把手,一年黄牌警告,两年予以撤换。要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别于党政机关干部的企业经营者培训、使用、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制度。要推广学习轻工、医药两个集团的经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通过建立产权代表制度、派驻监事会、财务总监或稽察特派员、加强日常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等措施,强化对经营者的经常性监督,保证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
  三、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关于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1998〕83号)的精神,按照即将下发的《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所制订的扶持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立广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凡是拥有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授权投资主体和各区、县级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工作。 
  (二)明确企业脱困的指导责任。
  按照国家经贸委提出的脱困工作责任制分解原则,脱困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的领导班子是脱困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脱困工作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企业的母公司和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脱困也有义不容辞的指导责任。子公司脱困的指导责任由母公司承担,母公司脱困的指导责任由其主管部门承担。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的脱困工作进行认真指导,层层负责 、层层把关。
  (三)分步实施3年改革与脱困目标。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目标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制订具体 的实施计划,分步实施。列入国家3年脱困重点的42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 ,1999年要完成10户以上的脱困任务,2000年之前要累计完成20户以上的脱困任务。因此,各企业要全面分析企业的现状,认真总结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全面推进扭亏、脱困和建制工作,打好企业翻身仗。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把企业脱困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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