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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查禁非法进口“红油”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查禁非法进口“红油”的紧急通知
(粤办明电[1999]177号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查禁非法进口红油的紧急通知》(粤办明电(1999)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基层和经营、使用成品油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检查监督,务必使所有使用、经营成品油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遵守通知要求,不运输、储存、买卖、使用走私成品油。违者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处理,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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