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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江西省住宅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

  六、住宅工程竣工后,有关工程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并妥善处理。
  七、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西省住宅质量保修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路工程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自签约交付之日起作以下承诺及说明。
  一、凡一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以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屋面发生渗漏(其中屋面防水保修3年)
  2、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3、门窗安装出现翘裂、变形、不密闭
  4、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倒泛水、积水,顶棚漏水
  5、主体裂缝超过国家规范要求
  6、管道发生渗漏;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7、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8、暖气不热
  二、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三、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在一周内给予实地察看,并且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四、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购房款或调换住房,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五、凡对本公司(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仲裁。
  六、该保修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属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江西省住宅使用说明书


  用户姓名: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本着对用户负责精神,本公司(单位)对向您销(配)售住宅,提出下列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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