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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动政务公开意见的通知

  五、实施政府上网工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信息更新问题。要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对于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更新,使政府网站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安全保密问题。要把安全保密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公安、安全、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建立审核制度,严格禁止发布涉密信息。
  六、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组织保障
  政府上网工程作为全省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要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由辽宁省党政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协调小组组织和协调,具体工作由协调小组下设的辽宁省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慈明安 省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处处长
  副主任:王镇生 省数据局局长
      杨世涛 省信息中心信息处处长
  成 员:郭 强 省经贸委信息中心主任
      樊 荣 省委机要局科技处副处长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和补充办公室人员。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工作。
  为保证省政府各部门都能尽快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政府上网工程的组织实施;省邮电管理局负责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制定优惠的政策;省信息中心负责协助各部门建立网站、制作主页以及信息资源的更新、维护与管理。
  七、电信部门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促进政府上网工程,从各级政府、各部门与电信部门签约之日起到2000年12月31日止,电信部门在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一)以专线模式接入的,可享受64K免费DDN专线1条。
  (二)以代维主机模式接入的,可在电信部门的中心机房免费存放1台“政府主机”。
  (三)以虚拟主机模式接入的,可得到IG免费磁盘空间。
  (四)只对外发布信息,无出访权的,免收163、169网络基本使用费。有出访权的,1999年12月31日前入网的,出访流量按现行资费标准的50%收取,2000年12月31日前入网的,出访流量按现行资费标准的70%收取,访问流量免费。
  在此期间,如国家资费标准调整,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2000年12月31日以后的收费标准,由省党政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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