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动政务公开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1999]5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动政务公开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11月3日
辽宁省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动政务公开的意见
一、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动政务公开的意义
政府上网工程就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建立正式网站,提供信息共享和便民服务的应用项目,并逐步构建“电子政府”。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对推动政务公开,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辽宁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辽宁。国际互联网正在成为跨越时空的“第四媒体”,将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实现社会多种功能的主要载体。利用这个开放性媒体可以广泛、深入地宣传我省的省情和特色,使外界及时了解我省改革开放的成就和招商引资的项目,从而向世界展示辽宁形象,吸引世界各地更多的人来辽宁投资。
(二)有利于政务公开,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关系,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通过建立网站向互联网发布信息,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有利于勤政、廉政建设。政府上网工程可以拓宽人民群众和政府的沟通渠道,通过电子邮件和其他手段,群众可以直接参政、议政,这是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对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获取信息。互联网是全方位的信息库,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及时获取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可以促进和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有利于实施政府“信息引导”职能,带动我省信息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机关在互联网上及时发布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可以引导企业自主走向市场,减少盲目性;同时也可以不断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市场价值和信息增值,一方面可以带动企业上网。家庭上网,促进我省信息化的全面、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和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信息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我省信息产业发展的大环境,对全省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