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
降低广东省部分电信资费标准的通知
(粤价[1999]290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电信局,省数据通信局,省电信科学研究院:
为解决目前电信资费标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开拓电信消费市场,扩大内需,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降低部分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461号)和
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部分电信资费标准的通知》(信部清[1999]90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部分电信资费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因特网业务(国际互联网,下同)资费
(一)将中国电信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基本费)按4元/小时计收,取消原超过60小时部分按8元/小时的计费等级。通信费按现行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通话费标准减半计收,取消原通信费按三档计费。
中国电信以外的信息服务提供商(ISP)对用户的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为减轻上网用户的负担,取消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月累计使用时间尾数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的规定,改为尾数不足1小时部分以1分钟为计费单位按实际使用时间计费。每分钟资费按现行每小时资费标准4元除以60分钟计算,不足1分钟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基本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0:00时至24:00时,非假日23:00时至次日8:00时减半收取。
(四)在本地网内,用户呼叫96333时,免收网络使用费,通信费不分营业区内、区间,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等九个本地网均按每分钟0.18元计收;省内其它本地网均按每分钟0.16元计收。
(五)通过数字数据专线入网的资费平均下调45%,调后的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六)将中国电信出租给经营性互联网2兆带宽的国际半电路租费由现行每月32万降到22万元。
二、将中国电信出租的数字、数字数据、模拟电路资费标准,在1999年3月1日调后价基础上平均再降低30%。调整后的具体标准见附表二。帧中继资费标准仍按现行资费标准不变(见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