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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1998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综合报告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
  至1998年底止,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共计2690721人。由于目前我省尚未实行省级统筹,仍以市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全省缴费比例不统一,各地政府规定的企业缴费比例为12%-24%,大多在20%以下对人缴费比例大多为4%,部分地方为5%。
  1998年初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78855.99万元。当年基金收入共计559123.15万元,其中单位缴纳426634.84万元,个人缴纳81908.24万元,其他收入50580.07万元(含市县财政补助资金1405.98万元)。当年基金支出共计572178.47万元,其中离退休退职费548138.32万元,管理费11243.83万元,其他支出12796.32万元(包括异地转移等)。年末基金累计结余365800.67万元,分布如下:银行存款175820.50万元,财政专户79247万元,国家债券78652.32万元,应收款27599.71万元,其他4481.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从1984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财税部门和社保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与探索,已全面推行了企业职工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逐步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面,实施范围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扩大到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同时,在统一缴费比例(以市县为单位)、统一个人帐户规模、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方面,自1998年10月起,对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使我省的基金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这些对确保我省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足额发放,促进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但从本次审计情况看,各地在基金征收、支付和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基金欠缴严重,支撑能力下降,征收工作亟待加强;挤占挪用情况相对上次审计虽大为减少,但仍未杜绝;财政专户存储未能全面贯彻落实;省级调剂金征收困难等。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25亿元,主要是挤占挪用基金0.95亿元,未专户存储基金4.56亿元。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征缴情况不容乐观,结余基金支撑能力呈下降趋势。
  1.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参保率尚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据审计资料反映,1998年底应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人数为3725759人(含已统计进去的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189340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690721人,全省平均参保率为72.22%。但有的县(市)参保率甚至在20%以下,如永康市应参保职工人数117142人(含个私人员10355人),仅参保14476人,参保率为12%,主要是个私人员大多尚未参保。同时审计还发现,一些国有企业的合同工、临时工未按规定参加保险,如杭州汽车发动机厂1998年有206名合同工未办理参保手续。总的来说,全省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较好,但其他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尚未完全纳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或未形成有效的征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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