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1998年度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综合报告的通知
(浙政办发[1999]145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审计厅关于1998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综合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我省自1984年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社会保险事业取得了很大进展,对于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全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基本上是好的,但从审计结果看,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主要是基金欠缴数额较多,挤占挪用情况时有发生,财政专户存储未能全面落实等。为此,省政府强调:
一、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规范化发展,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审计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事件,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法纪严肃处理。
三、社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和侵吞,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基金收缴率,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1998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综合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199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1999]32号),我厅今年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1个市(地)、79个县(市、区)和省本级199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管理情况及94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审计其他单位,对部分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金额占全省当年基金收入的100%。现将审计情况综合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