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勤政廉政情况公开。镇领导执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落实廉政建设规定情况和考核评议情况公开。
(六)农民负担情况公开。上级有关农民负担的规定和执行情况公开,定期公布镇统筹费的预、决算执行情况,所有向农民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使用情况公开。
(七)计划生育情况公开。镇人口规划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计划生育完成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计划生育完成情况和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公开。
(八)机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公开。财政、税务、审计、粮食、国土、工商、建设、供电、公安、人事、劳动、司法、教育、民政和计划生育等镇属机关部门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镇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到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各镇可以实际出发,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在镇政府门口或方便群众阅读的适中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按要求应公开的各项内容,政务活动的相关决定和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布栏的内容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的转移,定期或不定期地予以更新。
(二)召开政务公布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发布会,发布政务动态、政务信息;总结部署工作;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提出的有关事宜作出公开答复和解释。有条件的要同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镇广播或转播。
(三)开设政务论坛。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公开讨论、论证,集思广益,取得共识,引导群众通过各种途径提出建议、表达意见。
(四)创办政务的信息专刊,刊登镇各个时期的政务工作动态、工作信息,有关工作部署、计划和经验材料,并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方便干部群众参政议政。针对政务活动的热点问题利用信息专刊作公开的答复和释解。政务信息专刊的编印,原则上与政务发布会和政务公开栏同步进行。
四、公开的监督措施为使镇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收到实处,各地要针对公开的内容、性质和特点,采取得力有效的监督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公诸于众。
(一)自我监督。镇党委、镇政府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县以上有关部门驻镇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