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和区、县物价、监察部门做好发卡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起《登记卡》发放、查验、存档等一整套制度;做到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登记卡》的填写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乱收费行为。对乱收费行为除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配合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实施,按国家规定实行收费员持证上岗制度(《收费员证》由市物价局统一印制,具体办法另行下达)。市和区县物价部门将分期分批组织向企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收费制度和纪律,收费员经考核合格后发《收费员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九、为确保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实施,市和区、县物价、监察部门要严格收费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区、县物价、监察部门每半年分别向市物价、监察部门报送一次本区、县填写《登记卡》情况的书面材料。市物价、监察部门每年搞一次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推动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国家计委、
监察部关于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略)
二、《企业交费登记卡》市管定点服务企业名单。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二
《企业交费登记卡》市管定点服务企业名单
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天津市美膳酒楼
天津市利民调料酿造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分局天津站
铁路分局天津建筑段
天津市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光电通信公司
中环半导体公司
天津市化工原料公司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天津轻纺商城
天津裕华经济贸易总公司
天津市春合体育用品厂
天津市制锁三厂
天津市第五便鞋厂
天津市首饰厂
天津市隆庆集团蜂皇家具分公司
天津市乐器厂
天津造纸厂
天津玻璃器皿厂
天津手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