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府明电[1999]35号)转发给你们。今年以来,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情况很不理想。1-10月份,我市共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238宗,死亡136人,重伤12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轻微下降1.65%、6.85%和2.4%;发生交通道路事故10140宗,死亡1226人,伤9876人,直接经济损失478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5%、20.43%、56.89%和11.79%;发生火灾事故230宗,死亡56人、伤90人,直接经济损失2014.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0.9%、50%、67.9%和41.5%。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死伤人数稍有下降外,交通道路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特别是10月份,连续发生了两宗重大火灾死亡事故,给我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目前,澳门回归在即,春运工作亦即将展开,为扭转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确保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采取一切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要把防止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积极想办法,采取强硬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人员密度大的场所的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及油库、石油加工、化学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企业和大型重点工程施工场所的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事故隐患。对不能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坚决果断地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