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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五)认真做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转岗分流人员和安置富余分流人员的企业享受自治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职工下岗程序,认真办好各级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再就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完善自治区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覆盖面从国有企业逐步扩大到集体、外商投资、私营等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增强我区社会养老基金的调剂能力。逐步推行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实行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退休人员居住地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允许企业按有关规定拿出一部分国有资产进行量化或变现,解决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社会保障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国有企业改革解除后顾之忧。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我区建立和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把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七)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维护市场秩序、实施宏观调控、规范市场主体、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监督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有利于大批企业经营者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配备好企业一把手。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廉洁勤政的优秀人才担任企业的领导人。要不拘一格,拓宽人才的选拔渠道。继续做好从党政机关选拔优秀干部到企业任职、挂职锻炼的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机关各部委办、15个省市对口援藏的机遇,有针对性地申请选派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实企业领导班子,解决企业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
  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培养职业企业家队伍。通过建立科学的企业家评价机制,定期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考核,建立企业家档案。建立正常的企业经营者培训制度,有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家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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