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国有经济发展重点。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产业政策要求及当前国有经济布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国有经济布局政策,集中力量加强国有经济重点发展的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促使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现阶段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国有经济绝对控制或垄断经营的领域:天然林资源采伐业;电力供应业;粮食储备和其他重要战略性物资储备;重要战略资源的开发;药品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批发;烟草加工及批发;金融服务业。第二类,国有经济保持主导地位的领域:电力生产业;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重要矿产品开采与开发;对外贸易;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三类,国有经济有序退出的领域,主要是国有企业竞争力弱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包括:商品零售业(除药品零售外);餐饮服务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业;塑料制品生产等。
对上述第一类领域中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地位和作用由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第二类领域中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主要由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国有企业来实现;第三类领域的所有制形式要实行多元化,可采取国有参股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由企业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等。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发展西藏特色经济。通过联合、兼并、发展企业集团和调控投资方向等措施,提高一批产业的集中化程度,发挥其规模效益,改变和避免各地区产业雷同现象。从各地的资源优势出发,按照“重点发展中部,放开搞活西部,保护开发东部、藏北牧矿致富”的思路,实行区域开发,形成各具特色的四大经济区。
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以我区的优势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和发展具有我区特色的名优产品和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15个对口援藏省市的联系,通过产业转移、技术转让、对口支援、联合开发等形式,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突出重点,整体搞活,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以国有及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和交通、贸易、一般加工性行业为重点,努力搞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
扶优扶强,培植优势企业。按照适度超前发展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培育发展矿业、建筑建材业、旅游业、加工业、农畜产品加工及民族手工业、藏药业等支柱产业的要求,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在资本营运、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