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三部门
关于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鲁政办发[1999]80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近几年发展较快,提前3年基本完成“普九”任务。但随着人口出生数量和中小学在校生规模的变化,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为科学预测我省中小学在校生发展趋势,合理制定相关政策,省委政策研究室、省财政厅、省教委、省编办,依据到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控制目标和1991年来在校生的实际变化情况,在1997年对部分市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去年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广泛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小学在校生将大幅减少,初中面临入学高峰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省出生人口大幅度减少,中小学在校生数量也相应发生变化。据调查测算,今后十几年,全省小学在校生呈逐年下降、然后小幅回升的发展趋势;初中在校生逐年增长后回落,呈曲折变化趋势。
1997年,全省小学在校生达到最高峰,为990.2万人。1998年为951万人,比1997年减少38.8万人,以后平均每年减少70万人左右,到2003年降到最低点,预计在校生591万人左右。此后,开始逐年回升,到2010年达到758万人左右。
1998年,全省初中在校生为488.3万人,此后将平均每年增加50万人左右,到2001年将达到最高峰,约为637万人。从2003年始在校生逐年减少,平均每年减少50万人左右,到2007年降到最低点的388万人。2008年开始略有回升,2010年回升到429万人。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校生数量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条件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1998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校生分别为83.3万、42.4万人,全省初中毕业生升普通高中的升学率为23.21%,升职业高中的程式学率为11.66%。根据中央和省的规划目标要求,从1999年起,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比例,按每年分别增加2个百分点计算,高中阶段在校生将持续增长,到2005年分别达到210万和140万人,届时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比例分别为38%和26%。2005年以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校生逐年减少,到2010年降为140万人和89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