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
“本地通”模拟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粤价[1999]309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要求调整大众通、本地通移动通信电话有关资费的函》(广东移动函[1999]第43号)悉。为充分利用我省模拟移动网通信资源,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本地通”模拟移动电话月基本服务费和通话费作如下调整:月基本服务费由原40元/月·户降为25元/月·户;移动通话费由原0.50元/分钟降为0.20元/分钟,同时取消原每月首60分钟免收移动通话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