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1999年11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1999]4号),加速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现就我省到2010年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构建符合省情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1、明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社会成员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需要,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教育综合实力和现代化程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具体指标是,到2005年,基本普及学龄前1年幼儿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要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到2010年,基本普及学龄前2年以上幼儿教育;大部分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25%以上。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教育上层建筑和生产力的双重属性,增强产业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激发教育活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的教育发展之路。
2、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继续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解决巩固提高“两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着重解决农村初中辍学率偏高的问题。继续加大对“两基”的投入,加大对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快改造薄弱学校步伐。健全“两基”年审制度,促进“两基”的巩固提高。
3、改革、发展职业教育。对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条块分割”的学校布局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改革办学和管理体制。在政府统筹规划下,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的学校布局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调整形式,减少学校数量和重复设置,同时组建一批骨干示范学校,进行资源重组,防止资源流失,实现优化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加快教学体制、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改革。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实行“3+2”学制。职业技术学院逐步扩大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数量,使更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机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