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
(渝价[1999]611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重庆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运用价格等宏观调控手段,努力扩大消费的精神,为充分利用通信资源,进一步开拓电信消费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和电信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国家计委,决定对我市移动电话的部分资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移动电话入网费。移动电话(包括数字移动电话、模拟移动电话)的入网费由现行的500-1000元,调整为200-600元。电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入网费标准。
二、移动电话拨打重庆市大本地网以内的其他业务分区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及远郊区、县(自治县、市)的固定电话,通话费标准统一调整为0.40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