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金税工程专用产品试销价格的批复
(赣价工字[1999]130号 1999年11月17日)
江西航天金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制定金税工程专用产品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
为保证我省增值税改革的顺利实施和防伪税控工程的顺利推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金税工程所用产品试销价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1796号)精神,结合我省防伪税控企业的推广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核定我省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试销价格(详见附表),并自1999年11月15日起执行。试销期为一年,试销期满后请提供详细成本资料制定正式销售价格。配套的通用产品如采用联想、长城或实达等国产名牌PC机和EPSON-670K+或HT-970打印机,其供应价格可比照专用设备试销价格执行。
附件:
金税工程专用设备江西省内供应价、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