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的批复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的批复
(赣价工字[1999]125号 1999年11月16日)
中国石化集团九江石油化工总厂:
你厂《关于调整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的请示》(九江石化(1999)财字45号)收悉。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1999)10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你厂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由现行每吨1200元调整为1260元,自1999年11月5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