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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安图县两江水电站还本付息出厂电价的批复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安图县两江水电站还本
付息出厂电价的批复
(吉省价生产字[1999]43号 1999年11月30日)


延边州人民政府:
  延边州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图两江水利枢纽工程三台发电机组上网电量执行还贷电价的请示》省政府已批转我局办理。根据省政府领导对我局《关于安图县两江水电站还本付息出厂电价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含税还本付息出厂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含差价线损)。此价格自有上网电量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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