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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浙委[1999]3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快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现代化战略任务,特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个体私营、乡镇集体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焕发了生机,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国有企业的资产、销售收入、盈利水平等指标在全国的位次不断上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但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中,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是国有经济分布面过宽和资产质量不高;相当部分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足;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企业冗员负担、债务负担和社会负担过重,配套改革滞后等,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努力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全力攻坚,坚持解困、扶优、创新并重,着力于发展;加快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增强竞争力、控制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3.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第一步,到2000年,率先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两目标”。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列入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和“五个一批”中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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