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水养殖。在充分利用现有滩涂养殖的前提下,逐步向20米左右等深线的海域发展,并结合标准海堤建设的机会,将标准海堤内附近效益极低的种植业用地调整为水产养殖业用地,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水产养殖基地,形成旅游观光渔业,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在稳定提高牡蛎和一般鱼类养殖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珍珠、对虾、青蟹、文蛤、鲍鱼以及其他名贵鱼类,提高名特优新品种的养殖比重。
2.淡水养殖。在稳定池塘养殖的同时,重点开发水库库区、内陆江河河叉和稻田养殖。在稳定四大家鱼、罗非鱼等常规品种的同时,大力发展效益高、可创汇的虾、蟹、贝等名、特、优、新、稀品种,形成鱼虾蟹贝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改变淡水渔业品种过于单调的局面。要重点发展适合大水面养殖而且投入少、效益高、可出口创汇的银鱼生产。到2005年,全区银鱼产量力争达到2000吨左右,使银鱼生产尽快成为我区淡水渔业的一大支柱。同时,在稻田大力发展效益较高的绒螫蟹(河蟹)养殖,力争在3~5年内,使河蟹生产也成为我区淡水渔业的又一大支柱。
3.海洋捕捞。遵循“压缩沿岸,稳定近海,积极开发南沙,稳步发展远洋”的原则,压缩沿岸渔船,改变近海渔船以底拖网为主的作业方式,适度开发占有一定潜力的中上层鱼类和头足类资源,以稳定近海捕捞生产。大力发展南沙等深外海渔业,扩大南沙开发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渔船到远洋去发展渔业捕捞。到200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海洋捕捞量零增长的要求,我区海洋捕捞产量继续保持在90万吨左右,外海、南沙和远洋的捕捞量占总捕捞量的20%左右。
4.水产品加工。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优势产品为龙头,加快我区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使加工能力上规模、上档次。要重点发展珍珠、海洋生物制药、虾类、贝类的加工以及鱼粉、鱼糜生产,以提高我区渔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到2005年,全区水产品加工业产值要占全区渔业生产总产值的13%左右。
三、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进一步拉开品种、质量差价,促进生产者按照市场需要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完善相应的质量检测手段,逐步改变混收混储混销的做法,实现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分级分类管理。对早籼稻中的一些品质差、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种,从2000年新粮上市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