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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水产局畜牧局关于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意见的通知

  (二)畜牧业。
  在稳定提高生猪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草食型、节粮型兽禽,加快地方名特优兽禽养殖的产业化发展,建立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畜牧业体系,为人们提供优质、健康、多样的生态型畜牧产品。
  1、肉类生产:
  (1)以提高生猪品种质量为核心,重点提高二元杂母猪饲养量,发展商品三元杂瘦肉型猪生产。桂东南地区在稳定发展外血三元杂瘦肉型商品猪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外血四元杂瘦肉型商品猪生产;桂中地区在积极扩大外本二元杂母猪饲养量,发展外本三元杂瘦肉型商品猪的同时,逐步发展外血三元杂瘦肉型商品猪;桂西地区要大力开展外本猪杂交改良,发展外本三元杂瘦肉型猪生产。各地在大力发展瘦肉型猪生产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地方优良猪种,开发特色产品。
  (2)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草山草坡、石山灌木丛和农作物秸秆资源,重点发展牛、羊生产。在加强本地牛、羊品种选育的基础上,积极引进亚热带肉用黄牛和肉羊优良品种,开展杂交改良,提高我区牛、羊的产肉性能。要继续开发沿海滩涂水面和水库、河叉水草资源以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优质牧草,大力发展养鹅、养兔。
  (3)积极发展优质肉鸡生产,重点开发岑溪三黄鸡、容县霞烟鸡、灵山麻鸡等地方名特优肉鸡品种。适当发展番鸭、水鸭等良种肉鸭生产。
  (4)根据市场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发展各种经济动物饲养和野生动物驯养。如养蜂、鹿、鸵鸟、肉鸽、乌鸡、雉鸡、海狸、果子狸、龟、蛇等。
  通过调整,使我区肉类生产结构更趋合理,草食、节粮型畜禽的肉类比重有明显提高。到2005年,全区肉类结构的比例力争达到:猪肉72%,牛肉5.5%,羊肉1.2%,禽肉21%,其他肉类0.3%。
  2、蛋类生产:
  稳定蛋鸡生产,鼓励发展蛋鸭生产。在大中城市周边,稳定蛋鸡生产,满足城市“菜篮子”的需要;在沿海地区,鼓励利用浅海滩涂发展高品质的蛋鸭生产,逐步提高我区蛋类的自给水平。
  3、奶类生产:
  充分发挥我区水牛资源,利用几十年来我区水牛杂交改良的成果,大力开发牛奶业。重点在南宁、钦州、防城港等市发展奶水牛杂交改良基地。同时,要加强引进、开发、推广亚热带奶用黄牛,加快我区奶业的发展。
  (三)渔业。
  主要是渔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三个方面的调整。在继续提高捕捞业,巩固发展养殖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首先,要调整养捕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三者的比例关系,使三者的产值比例由1998年的94:4:2调整到2005年的75:13:12,基本达到其他沿海省市90年代中后期的平均水平。其次,调整海水养殖与海洋捕捞两者的比例关系,使两者产量的比例由1998年的39:61调整到2005年的54:46。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的调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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