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
水产局畜牧局关于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1999]20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水产局、畜牧局《关于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意见
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六次全会通过的“1234610”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之一。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若干意见,要求抓住当前主要农产品供应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把农业的发展切实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就我区来看,经过多年努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品质结构、区域布局、成熟期结构、播种期安排等方面不合理的问题。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精神,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现就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改良品质为重点,依靠科技、优化布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稳定基本政策,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渐进过程,必须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当前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必须遵循“六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二是坚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三是坚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五是坚持运用经济手段;六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重点
(一)种植业。
在确保粮食生产总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亚热带特别是南亚热带经济作物,提高品种质量,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