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引进国外智力的力度。引进智力的重点是聘请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管理问题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或以技术入股、咨询指导、合作研究等方式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人员。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中国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海外华人和海外专业协会的支持,建立国际高新技术成果和高精尖专业人才信息库。
选派一批承担国家和本市技术创新重点任务的科技人员、学科带头人、企业家到国外学习、交流,对交流合作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18.改革科技奖励制度,促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科技奖励要面向北京地区所有单位。在精简奖项,将与科技相关的奖项合并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并对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组织或个人给予重奖。
科技计划在立项、评审时,要大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知识产权的拥有单位要鼓励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以及主要实施者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进行创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股权收益。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及时申请知识产权登记,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技术保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专利管理部门对个人和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的补贴。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全面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坚实保证
19.提高认识,密切协作,开创首都创新创业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对增强首都经济实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率先进行制度创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改进作风,做好服务,在首都区域创新体系的框架内,拟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战略,明确技术创新的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务实地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管理、金融、法律和环境保护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局观念,打破地区和部门壁垒,建立全面、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提高领导创新创业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在进行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0.加强科技立法和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尽快制定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投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定有关本市科技创业投资管理、科技咨询业发展等行政规章及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技术创新的配套政策。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技术创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科技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律意识。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和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为本市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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