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1999年12月10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开创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和平解放以来,我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为建设新西藏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区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仍然滞后于现代化建设的形势和需要,不适应经济体制的变革和信息革命、知识经济的演进,不利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素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社会各界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落实科教兴藏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坚实的知识基础。
2、实施素质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统一。
实施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我区实施素质教育还应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推进素质教育。
3、切实加强德育工作。德育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的斗争。当前要特别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要对学生加强理想、信念、论理道德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切实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加强德育工作,学校、家庭、社会要目标一致,齐抓共管。要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德育工作的关键是校长和教师,必须选好校长,配好教师。要建好一批德育基地。要使德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表彰制度和德育工作评估制度。
要切实改变我区文化课教学质量偏低的状况。加强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要重视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受教育者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思维的习惯和科学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