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胆选拔任用,及时把优秀人才安排到各级领导岗位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陈旧观念的束缚,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时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一)坚持适当倾斜,优先选拔。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经干部主管部门批准,可用先进后出的办法来解决,以后再逐步调整到规定的职数限额内。
(二)积极大胆选拔优秀人才。对经过一定阶段的锻炼,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要大胆及时起用;特别优秀,工作又特别需要的,要敢于破格选拔。目前,我市干部队伍的总体学历水平不高。各区、县级市、局以上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其中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要及时培养和注意提拔任用。市委组织部将重点检查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而年龄又在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并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符合上述条件的局、处、科级干部(包括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党外干部)充实党政机关。
(三)设立专控职位。这是落实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重要措施。区、县级市党政班子和部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要根据实际,设立一定的专控职位,专门用以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这些职位一旦空缺,不能由其他干部挤占。当前,要抓紧在女知识分子集中、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位和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部门选配女干部,在科技人员、党外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选配党外干部。
(四)通过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班子结构。对应配而未配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本地或本部门如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选派或通过交流解决。市委组织部在统筹全市局级干部交流的同时,还将组织部分处级干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
五、锐意改革创新,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一)引入竞争机制,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以进一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为突破口,增强干部任免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强化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使之真正成为选拔干部的必经程序。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逐步推行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通过考核,发现一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对经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鼓励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通过公平竞争脱颖而出。我市将开展公开选拔市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