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州市委转发《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转发《加强培养选拔年轻
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


市委:
  今年7月6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培养选择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培养选择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是实现江泽民同志对广东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保证。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中央、省委提出的到2000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培养选择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历届市委十分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1996年省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粤发[1996]2号)后,我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基本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目前,我市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3名,女干部1名,党外副市长1名。市直局级单位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有73名,女干部155名,党外干部43名;有21个市直局级单位的正职由女干部担任。区党政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各1至2名(共17名),女干部各1至2名(共16名),党外副区长各1名(共8名);有2名女干部分别担任区委书记、区长。县级市党班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各1至2名(共6名),女干部各1至2名(共6名),党外副市长各1名(共4名)。
  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的要求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思想不够重视。培养措施不得力,选拔干部时仍然存在着视野不宽、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现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