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午时茶胶囊等
药品价格的通知
(赣价工字[1999]142号 1999年12月14日)
各地(市)物价局、医药局:
江西广丰制药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午时茶胶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一条规定和
国家计委颁布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企业上报的定价成本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制定午时茶胶囊规格为0.25g×12粒×2板/盒含税试销价为:出厂价17.43元/盒,批发价21.27元/盒,零售价24.45元/盒。
一、试销价格于1999年12月10日起执行,试销期1年,期满前1个月请企业及时向省局报正式成本资料,以利及时制定正式销售价格。
二、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克拉维酸钾羟氨苄青霉素(1:4)干悬剂、江西清江制药厂生产的罗红霉素颗粒剂,试销期已满,根据企业上报的有关成本资料经审核现制定正式价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