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茂湛高速公路(官渡至源水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茂湛
高速公路(官渡至源水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粤费[1999]38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省高速公路公司:
  《关于茂湛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请示》(粤高路营[1999]456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茂湛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699号)精神,现就茂湛高速公路(官渡至源水段)的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1999年11月28日起,由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过往机动车辆实行入口发卡、出口收费的办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三、该路段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应专款专用,除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外,其余用予偿还茂湛高速公路(官渡至源水段)投资本息,收费站收费收支报表和年车流量情况应于年、季末后20天内报省交通厅、物价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