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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肃威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
“肃威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1999]164号 1999年12月8日)


福州兴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肃威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5)房字184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市物委榕价费字(1995)134号文件精神,经派员调查,现核定你公司管理的“肃威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
  1、住宅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以下的每月每单元15元,面积60-100平方米的每月每单元20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月每单元25元。
  2、住宅改作公司、办事处等办公用房或仓库的,每月每平方米1元。
  3、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4、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30元。
  二、你公司应负责提供如下管理服务:
  1、保证楼宇的安全使用,监督业主(住户)按规定装修使用楼房;
  2、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打扫公共走廊、楼梯、通道、周围道路、上下水道、公共水池、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清运垃圾等;
  3、水电供应、机电、消防设备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4、保安及消防工作;
  5、绿化维护管理工作;
  6、公共场所秩序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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