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国道310线牛
北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费[1999]256号 1999年12月3日)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国道310线牛北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报告》悉。国道310线牛北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财综发[1999]第92号文批准立项,同意工程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国道310线牛背至天水市北道区公路改建工程经省计委、省建委分别于1985年和1992年批准,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方式,按部颁二级公路标准改建。工程全长114.42公里,总投资3.5643亿元。其中贷款7400万元,其余资金由交通部补助和你厅自筹解决。工程自1993年开工,历时6年。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日交付使用。现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小车每车每次10元(各种卧车、吉普车、微型车)。
2、客、货车每吨每次8元(客车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货车按其车辆核定载重吨位计征,吨位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3、拖拉机每吨每次3元(12马力折合1吨,不足1吨按1吨收取。)
4、摩托车每车每次4元。
沿途企事业单位的频繁过往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月每吨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15元,摩托车每车每月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