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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嵊泗、岱山等7县区营业区内电话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嵊泗、岱山
等7县区营业区内电话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1999]492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嵊泗、岱山、普陀、景宁、云和、青田、松阳县(区)物价局、电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取消省特批的嵊泗、岱山、普陀、景宁、云和、青田、松阳等7县区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上加收的地方附加费。上述7县区营业区内电话通话费同时调整为每次(三分钟)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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