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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区第四届嘎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全区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0年1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要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民政部提出的换届选举工作要以省为单位统一部署、统一届期的要求,部分地区届满时间与全区总体届满时间不一致的,在提前或推迟半年的幅度内,要把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统一到这次全区统一的届期中来。具体选举时间安排,各地可按上述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部署。选举工作总体上分为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2.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使嘎查村民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了解选举的有关规定。
  4.旗县(市、区)统一编印宣传材料,规范印制选举委托书、预选票、选票等选举文书。
  5.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确定指导换届选举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并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了解各项法律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程序,掌握具体操作方法。
  6.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先抓试点,对选举程序、候选人的预选产生办法、选举投票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
  7.各嘎查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嗄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嘎查村委会的选举工作。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嘎查村民会议或独贵龙、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能够代表嘎查村民利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嘎查村民。
  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
  (1)组织嘎查村民学习关于选举的法律和政策;
  (2)依法制订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
  (5)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并进行预选,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
  (7)准备嘎查村委会候选人预选票、选票、委托书和票箱,设立秘密写票处;
  (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
  (9)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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