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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回单管理系统”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
重庆分行“回单管理系统”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1999]684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你行《关于“回单管理系统”业务收费的函》(重光银函[1999]06号)收悉。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适应企业加强对帐务结算管理、保证企业商业活动安全的需要,你行拟在所属网点配备“SQ1200计算机回单管理系统”,给客户提供自动提取回单、帐目信息的自助浏览和打印等服务。鉴于其购买设备的投入和运行费用较高,相应增加了服务内容,经研究,在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对自愿使用“SQ1200计算机回单管理系统”的客户,每年收取200元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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