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委员会、省电力
工业局关于惠州市农网改造还本付息加价标准的批复
(粤价[2000]5号 二000年一月六日)
惠州市物价局、经委、电力局:
你市《关于我市农网整改资金分摊电价负担的请示》(惠价[1999]139号)悉。
鉴于你市农网整改资金已到位,农网整改已经展开,为有利于农网还本付息,同意你市农网改造还本付息摊入电价标准为2分/千瓦时(含税),专款专用。摊入农网改造还本付息后的惠州市(包括市区、惠阳市、博罗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县电价分别按附件一、附件二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