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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同三公路集贤至哈尔滨段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同
三公路集贤至哈尔滨段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财综字[2000]2号 2000年1月5日)


哈同公路管理处:
  随着国道同三公路集贤至佳木斯段及省道依勃公路的相继通车,特大型车辆通行哈同公路的比例明显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公路的负载,加速了道路的破损,增加了公路养护的费用支出。本着既合理付费,又支持大吨位车辆运输发展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同三公路哈尔滨至集贤段的车型分类做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特型及特大型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型、中型、大型等3种车型的分类及收费标准不变,仍按黑交发(1997)136号(黑财综字(1997)102号、黑价联字(1997)53号)文件执行。

  附件:

同三公路哈尔滨至集贤段特型及特大型

车辆分类及车辆通行费征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路段/通过区间收费金额/车辆分类 铁路桥至 宾州至 会发至 方正至 高楞至 达连河至 依兰至 佳西至 安庆至
                   宾州   会发   方正  高楞  达连河  依兰   佳西  安庆  集贤
  特型(0.80/车公里)15吨       50    80    15   25   20    15    60   20   40
     至25吨载货车辆
  特大型(1.20元/车公里)       70    120   20   40   35    25    90   25   70
     26吨以上载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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