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三讲”教育的时间安排和步骤方法
(一)时间安排。
2000年上半年分两批进行,每批不少于两个月时间,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一批:市法院、检察院和市直各部、委、办和部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0年2月中旬开始。
第二批:市直各局和部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区、县级市的领导班子,2000年4月中、下旬开始。
以上单位的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同时开展“三讲”教育,按省、市委“三讲”办的部署妥善安排。
(二)准备工作。
各地、各单位开展“三讲”教育前,要组织学习,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讲”教育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必读篇目。
2.派出调查组或由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地或本单位机关、下属基层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领导、党员、干部、群众对本地或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
3.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讲”教育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意见和日程安排)。
4.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和“三讲”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三讲”教育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
(三)步骤方法。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提高。安排10至15天左右。
1.党委(党组)召开动员大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和市直单位的动员大会,处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处以上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科级或全体党员干部。各区、县级市的动员大会,区、县级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成员,区、县级市直单位和街(镇)党员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担任过区、县级市领导的离退休党员老同志参加。一是对本地或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三讲”教育作出动员部署。二是向与会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以无记名方式,分别征求对本地或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
2.各区、县级市委动员大会后,区、县级市人大、政协、纪委分别召开动员会,区、县级市人大常委(区的各镇人大主席)、政协常委、纪委委员和各自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分别参加区、县级市人大、政协和纪委的动员会。
3.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召开部分机关、下属基层单位、归口管理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以及担任过本地或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党员老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本地或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见。
4.在“三讲”教育开始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用一周左右时间进行封闭式集中学习,坚持通读和重点研读相结合,分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3个专题进行学习,每个专题2天左右时间。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作3个专题的辅导报告或作中心发言。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准备好发言提纲的基础上,分3个专题集中讨论,谈认识,谈体会,联系实际初步查摆存在问题,作剖析,找原因。
5.观看录像和学习印发的材料,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
第二阶段:自我剖析、听取意见。安排30天左右。
1.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市委巡视组汇报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向本班子成员反馈对本班子及其本人的意见,区、县级市委主要领导向区、县级市各班子主要领导反馈对其班子及各领导成员个人的意见,然后由各班子主要领导向本班子成员反馈对本班子及其本人的意见。
2.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领导班子和各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三讲”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反馈的意见,认真反思,写出剖析材料,查摆党性党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表现,剖析原因和教训,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整改措施,送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市委巡视组审阅和报市委“三讲”办审阅,并根据市委“三讲”办、市委巡视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意见修改后,印发有关同志征求意见,再进行修改后提交民主评议。
3.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参加人员与动员大会相同)。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会议,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个人的剖析材料,要印发与会同志,在会上宣读,并发放《民主评议意见表》让与会同志填写评议意见。区、县级市民主评议区、县级市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会议,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个人的剖析材料,要印发与会同志,在会上宣读,并发放《民主评议意见表》让与会同志填写评议意见。区、县级市人大、政协、纪委分别召开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会议,参照区、县级市委、政府的做法进行。领导成员个人的剖析材料,还要经过其本人所在党支部委员的民主评议;兼任部门领导的还要接受兼职部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新进班子的,还要接受原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意见表》的意见综合、报送、反馈按照动员大会发放的《征求意见表》的意见综合、报送、反馈方法办。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作认真修改,再提交民主测评。
4.召开测评会议(参加人员与动员大会、民主评议会议相同)。发放《民主测评意见表》给与会同志填写民主测评意见,进行群众满意程度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意见表》的意见综合、报送、反馈按照《民主测评意见表》的意见综合、报送、反馈方法办。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根据民主测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剖析材料,按有关规定正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