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搞好2000年春节期间市场物价检查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0]1号 2000年1月3日)
各地、市物价局、杨凌区经贸局: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使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搞好春节期间市场物价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世纪之交,举国欢庆。在这世纪庆典之际,各地、市物价局要从繁荣市场,安定生活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这次市场物价检查,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市场物价检查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在抓好粮、油、肉、蛋、菜等带动性强,影响面广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检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门票等窗口行业收费价格的检查。对那些不执行国家价格法规,趁机哄抬物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和不实行明码标价,以虚假降价、优惠等手段诿骗、欺诈消费者,牟取暴利及低价倾销等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
三、加强同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开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注意和新闻媒体协作,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使节日市场检查工作既能取得实效又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