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文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房调发[2000]14号 2000年1月20日)
陕西文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定文华大厦物业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悉。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陕价房发[1998]4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合理收费,微利经营”的原则,经对你公司所报文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成本资料的审核,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1.80元;汽车室外停放费每月每辆30元,交通工具室(棚)内保管费:摩托车每月每辆10元,自行车每月每辆2元。
二、鉴于文华大厦用户均非房屋产权人,故不得向用户收取物业维修养护费。
三、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后应提供的管理服务等,依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