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8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值班和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秘书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应付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加强对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领导,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为自治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值班和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不稳定,人员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下班以后以及节假日没有安排值班,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贻误了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处置时机,给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不良的影响。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现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值班和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值班和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使值班和信息工作更加符合新时期各级政府领导工作的需要,跟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二、向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信息,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通知》(国办发[1995]5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1997]86号),在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务必大力加强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4小时,并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