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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价局关于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春市物价局关于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物价[2000]1号 2000年1月4日)
长春市机动车交易咨询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收取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单位每年为维修停车场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为保证非机动车正常交易,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自行车每车每天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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