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物价局关于对无线市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青海省物价局关于对无线市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工字[2000]1号)


青海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无线接入市话资费标准的函》(青邮电(1999)295号)收悉。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交换机能力,解决因无市话线路用户装上电话的困难,依据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借鉴外省市的成功经验,拟先在西宁市城中、中西地区推出无线市话业务。为扩大内需,开拓电信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经研究,现对无线市话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入网费:200.00元/部,基本月租费:17.00元/部,市话通话费:0.2元/每三分钟;
  二、选号费:按青海省物价局青价工字[1999]082号文件执行;
  三、该业务实行单向收费,既由主叫方付费。用户拨打省内其他地区的电话资费和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的资费按现行固定电话的资费标准执行,并实行节假日优惠政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