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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要坚持沟坡兼治,以治理坡耕地为主攻方向,以改造中低产田、增强农业生产后劲为突破口。大面积坡耕地治理要以改垄和种植植物防冲带为主,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种植牧草,改良草原,改变耕作粗放、广种薄收状态,对坡耕地要采取深松耕法,打破犁底层,增肥改土,增强土壤的透水性。对侵蚀沟治理要采取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建立生态型农业,达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4、三江平原局部风水蚀治理区。
  (l)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桦川县、绥滨县、抚远县、同江市、富锦市、汤原县、集贤县、虎林市、饶河县大部、宝清县东北部、密山市东部、萝北县东部。该区为低平原,海拔50米至80米,是我省国营农场分布最多地区,荒原多,面积大,也是今后开发重点区域。本区土地开垦量大,农田防护林很少,多年平均五级以上大风次数105次,加之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土壤透水性差,涝灾严重,造成缓坡地产生局部水蚀。萝北、绥滨两县的砂质土壤面积在百万亩以上,局部风烛也比较严重。本区水土流失面积4088.63平方公里,属于轻度水蚀地区,年土壤侵蚀模数为1500吨/平方公里·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4.2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7.14%。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要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预防为主,要注意合理开发,严禁破坏地表植被,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大力营造水保林和农田防护林。开荒地块要首先搞好规划,把防治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纳入规划,开荒要留好林牧业用地。对局部水土流失要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要建立合理耕作制度,进行深松、秸秆还田、增施肥料,增强土壤抗蚀能力,起到保土、保肥、保水的作用。
  5、西部风沙治理区。
  (l)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泰来县、富裕县、林甸县、杜蒙县、龙江县、肇东县、肇州县、肇源县、安达市、兰西县、明水县、双城市、齐齐哈尔市区、大庆市区、甘南县东部、依安县南部、呼兰县大部。该区为松嫩低平原,区内微地形复杂,波状起伏,海拔140米至200米,是我省牧业生产基地。本区土壤侵蚀面积13070.72平方公里,为中度侵蚀区,土壤侵蚀模数为3000吨/平方公里·年。截止到1998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9.474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6.64%。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水土保持工作,要重点防治耕地和草原的风沙危害,从改造低产田入手,以造林种草为突破口,结合牧业发展,扩大草原面积和改良建设草场。严禁毁林毁草开沙荒,对草原实行分区轮牧,适时割草。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草原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对耕地重点搞好风沙土改良,要建立合理的耕作制,推行草田轮作。大力发展薪炭林,减少对草原的破坏,推广有经济价值的水土保持经济树种,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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