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隆坡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隆坡大酒店地下停车场
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吉省价房涉字[2000]第1号 2000年1月14日)


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吉隆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隆坡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按下列标准和规定收取停车费:
  (一)暖季(3月15日-10月31日)每日40元。短时停车5小时以内的,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下同),6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30元。
  (二)寒季(11月1日-3月14日)每日60元。短时停车5小时以内的,每小时5元,6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40元。
  (三)停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和寒季20时以后入库的,均按日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四)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在不超过日停车收费标准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议定。
  酒店向入住、就餐的消费者提供免费停车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