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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对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实行电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对西北铁合金有限
责任公司继续实行电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甘价工[2000]10号 2000年1月18日)


省冶金工业局:
  为了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特困企业扭亏的决策,经研究,对你局所属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继续实行特殊的优惠电价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暂停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对该公司2×2.5万吨硅铁继续实行优惠电价。
  二、鉴于目前硅铁价格回升较慢,电费占成本比例较高,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实际,为积极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由电力部门继续让利给企业。2000年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硅铁炉生产用电价格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每千瓦时电价降为0.25元(其中电度电价每千瓦时0.222元,基本电价按电量折合为每千瓦时0.028元,基本电价仍按国家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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