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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安康火石岩电站1999年超计划上网电量结算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安康火石岩电站
1999年超计划上网电量结算价格的通知
(陕价电调发[2000]9号 2000年1月18日)
省电力工业局、安康地区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电发[1999]79号)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安康火石岩电站1999年超计划上网电量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19元,请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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